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向关联方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就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认购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制药”)新增注册资本
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根据相关规定经讨论后对本次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对关联方大安制药进行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增资的
交易价格以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并根
据大安制药前次增资情况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符合
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法合理,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评估
溢价率较高具备合理性;本次增资的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董事会审议
签署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增资将增加大安制药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提高大安制药的资产
质量,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从而拓宽公司收入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
业绩,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盛杰民 谢晓燕 王勇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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