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0-04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
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现将上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
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
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
2020 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重大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
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等。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新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9 年度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
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新
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9 年度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
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
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
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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