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2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审计费拟为人民币 70 万元,并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等
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
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拟为人民
币 70 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 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 业务信息
大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
报审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
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
审计业务经验。
(四) 执业信息
1、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 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菁佩
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了沃森生物、美盈森、快意电梯、万顺
新材、安妮股份、金莱特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兼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
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上市公司阳普医疗独立董事。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 8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
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质量复核部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
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宋治忠从 1997 年 11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
相关工作。曾为广西投资集团、葛洲坝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大冶特钢集团
等大型企业集团及桂林旅游、广济药业、安琪酵母、桂林集琦、太原刚玉、桂东
电力、潜江制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
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
林集团、百洋股份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五) 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
行业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
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
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
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70 万元。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
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建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予以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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