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2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与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瓮福昆丰”)签署玉米采购协议,向瓮福昆丰采购合计金额
不超过 925 万元(含税)的玉米。截至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实际
发生金额为 911.87 万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赤峰瑞阳日常经营需要,需大量采购玉米作为原材料。2019 年 11 月 6 日,
赤峰瑞阳与玉米供应商瓮福昆丰签署玉米采购协议,向其采购合计金额不超过
925 万元(含税)的玉米。截至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实际发生金额为 911.87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向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赤峰瑞阳
10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赤峰瑞阳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第一
大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
融 4 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兴融
1
4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信达持有瓮福(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超过 5%的股份,瓮福昆丰为瓮福集团全资
子公司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玉米、稻谷、杂粮收购,粮食烘干、仓储;粮食经销;货物装卸
搬运;农作物种植;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服务;自
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化肥经销。
截至目前,瓮福昆丰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因业务需
要,向瓮福昆丰采购原材料玉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已签署玉米采购协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925.00 万元,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实际发生金额为 911.87 万元(含税,未
经审计,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情况
赤峰瑞阳向瓮福昆丰采购的玉米,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赤峰瑞阳向瓮福昆丰采购玉米,并与瓮福昆丰签署销售合同,并约定所采购
的玉米的规格、数量。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确定,并约定提货期限等事
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和酒精,其中酒精除对外销售
外,其余部分为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之一。玉米作为公司生产酒精的原材料,
赤峰瑞阳每年需大量采购。在综合考虑玉米价格、运费、规格、质量等因素后,
2
赤峰瑞阳会选取适当的供应商采购玉米。瓮福昆丰向赤峰瑞阳出售的玉米,质量
符合赤峰瑞阳用于其日常生产的要求,且价格合理。
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采
购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公司完成对赤峰瑞阳的收购前,赤峰瑞阳已与瓮福昆丰就该采购协议达成
一致。赤峰瑞阳履行内部程序后,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签署采购协议。鉴于赤峰
瑞阳已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基于审慎考虑,对赤峰瑞阳发
生的该笔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本次关联交易及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未达
到 3,000 万元,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次审
议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3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