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准审字[2020]2032 号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复印件
五、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 准 审 字 [2020]2032 号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连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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