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修订后)
根据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本人李旭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
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
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
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
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的承诺函》的签字页)
承诺人: 李旭
二〇二〇年 四 月 八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