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

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对子公

司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能够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

的正常经营管理。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赵希男      范存艳      姚海鑫



                                           二○二○年四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沈阳化工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