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基于我们的

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董事会就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

分讨论,截止报告期末,由于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

司决定 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赵希男   范存艳    姚海鑫




                                     二○二○年四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沈阳化工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