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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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滔 丘海雄 陈翔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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