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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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0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哈通信”)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
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
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该通知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准则、通知要求,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以及
2019 年 9 月发布的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
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
确规定,同时规定了相关列报要求。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
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
    实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
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变更的主要内容
及影响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了报务报表项目列报,并且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使用权资
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
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与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变化为在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删除;合并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的主要变化为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业务、收入确认产生实质性影响,主
要为财务报表列报及格式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
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相
关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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