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
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
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
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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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匡 宋建武 鄢国祥 苏启云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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