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1747 号
(第一页,共二页)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关
于 2019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丰林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丰林集团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1747 号
(第二页,共二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丰林集团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
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林集团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丰林集团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19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秦 洁
中国上海市
2020 年 4 月 8 日 注册会计师
——————————
柳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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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 号
《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296,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44,670,21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86,296.8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883,919.2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8)第 06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 元,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76,431,930.66 元;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人民币 43,548,011.46 元系部分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产生的
利息收入计人民币 22,292,778.81 元、其他利息收入计人民币 44.85 元、远期外汇合
同产生的损益计人民币 761,725.24 元、外币折算差额及外币汇兑损益计人民币
20,493,462.56 元。其中 2019 年度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计人民币 21,380,799.67
元 、 其 他 利 息 收 入 计 人 民 币 44.85 元 、 远 期 外 汇 合 同 产 生 的 损 益 计 人 民 币
767,341.63 元、外币折算差额及外币汇兑损益计人民币 8,753,320.3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于 2018 年 9 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
子公司 Fenglin Wood Industry (New Zealand) Co., Limited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Zealand) Limited 签
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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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币种 余额(原币) 余额(人民币)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宁 2102106019300424314 活期 人民币 73,992.54 73,992.54
市江南支行
Industrial and 10-5168-0709235-31 定期 新西兰元 141,506,358.91 664,697,819.71
Commercial 10-5168-0047235-00 活期 新西兰元 2,482,302.26 11,660,118.41
Bank of China
(New Zealand) 10-5168-0047235-00 活期 美元 0.00 0.00
Limited
10-5168-0047235-00 活期 欧元 0.00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
机构认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对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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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2,883,919.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32,883,919.2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额的差额(3)=(2)-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变更 额 金额(2) 效益 效益
(1) (2)/(1) 期 化
新西兰卡韦劳年产
60 万立方米刨花板 是 632,883,919.20 - - - - -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西兰吉斯伯恩年
产 40 万立方米可
否 - 632,883,919.20 632,883,919.20 - - (632,883,919.20)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饰面定向刨花板项
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具体原因参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附表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原因参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附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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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定可使用状 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新西兰吉斯伯恩 新西兰卡韦劳
年产 40 万立方 年产 60 万立方
632,883,919.20 - - -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米可饰面定向刨 米刨花板生产
花板项目 线建设项目
经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1 月 6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新西兰卡韦劳年产 60 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40 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
募投项目)
项目”,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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