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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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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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1463 号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夏利”)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一汽夏利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1937 号带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
——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一汽夏利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天津一汽夏
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一汽夏利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一汽夏利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一汽夏利实施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9 年度一汽夏利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一汽夏利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O年四月八日
2019年度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续费
一、存放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952,262,109.51 1,676,810,994.75 2,581,332,588.09 47,740,516.17 7,652,244.71
二、本公司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贷款 2 1,400,000,000.00 300,000,000.00 1,100,000,000.00 47,502,874.68
(一)短期借款 3 1,400,000,000.00 300,000,000.00 1,100,000,000.00 47,502,874.68
(二)长期借款 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取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余额110,000.00万元,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
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计算,本年利息支出4,750.29万元。
本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
宜的议案》和《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本表已于2020年4月8日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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