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
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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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
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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