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19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
关人员保持沟通,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
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力合科技(湖南)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申请
授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五个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增加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确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会计政
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修订《公
司章程》、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办理工商变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五个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两个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开展工作,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重要经
营事项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审阅意
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
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历次的
董事会议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2019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刘爱明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