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董 事候 选 人声 明
本人储 一 昀,已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人环旭 电子股份有 限
公 司董事 会提名 为环旭 电子股份有 限公 司第 五届 董事 会独 立 董
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 明 ,本 人具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 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环旭 电子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本人具备 上 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
政法规 、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五 年 以上 法律 、经 济 、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并 已
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 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 证 书 。
二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
求 :
(一 )《 公 司法 》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 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 司、基金 管理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 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 司独 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
(六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 、本 人具 各独 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 公 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 系亲
属 、主 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 母 、子女等 ;主 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 、岳父母 、儿媳女婿 、兄弟 姐妹的配偶 、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 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 上 市公 司前 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
属 ;
(四 )在 上 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 ;
(五 )为 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 务的人 员,包 括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 、各 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 者
在该 业 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八贝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 情形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立性的情 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纪 录 :
(一 )近 三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
事的期 间;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 谴 责或两次 以上通 报批
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 间,连 续两次未 出席董事 会会议 ,
或者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 事 会会议次数 三分
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 立董事期 间,发 表的独 立意见 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 、包括环旭 电子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未超 过 五家;本 人在环旭 电子股份有 限公 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六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 至少具备注
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 业 博 士
学位等 四类 资格 之 一。
本人 已经根据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 司
独 立 董事各案及培训 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 立 董事候 选人任职 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人完 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 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
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明 白作 出虚假
声 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上海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环旭 电子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
遵 守 法律 法规 、 中 国证 监 会 发布 的规 章 、规 定 、通知 以及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监管 ,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联贵 ,作 出独立判断 ,不 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篮事任职资格 情
形的,本 人将 自出现该 等情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 立 变事职
务。
特此声明。
明人 :储 一 昀
珈 ;用 △阳
'年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