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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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

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

沟通,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认为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控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

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价格选取,

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

们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汪大联、许立新、黄勋云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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