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集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友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集友股份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时,全部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许立新先生就该项议案的表决
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2020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预计 披露日与关 占 同 类
关联交易 发生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金额 联人累计已 业 务 比
类别 公司(万 生金额差异较
(万元) 发生的交易 例(%)
元) 大的原因
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 安徽国风
购买原材 塑业股份 1,000 0.00 134.40 0.55% 业务需要
料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塑业”)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
法定代表人:黄琼宜
注册资本:739,449,730.00 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23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包装膜材料、预涂膜材料、电容器用薄膜、聚酰亚胺薄膜、电子
信息用膜材料,高分子功能膜材料,工程塑料、木塑新材料、塑料化工新材料、
塑胶建材及附件、其他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相关原辅材料生产、销售;企业自
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风塑业经审计的总资产 2,109,531,333.66 元,
净资产 1,588,483,663.29 元,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34,226,256.52 元、净
利润 86,823,995.58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同时担任国风塑业独立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国风塑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国风塑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违约风
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
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其授权人
员根据具体服务内容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
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
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
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业务需要,正常往来,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委员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平、公允、公正
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
为,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
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
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跃祥 陈 功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7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