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控
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知,新
疆汉森于近日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购回全部股份10,030,000股 ,
具体情况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2019年05月22日,新疆汉森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900,000 股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约定初始购回日期为2020年05月21日,购回期限为365天。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9年0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
本 公 积金 向全 体股 东每 10股 转增 7股 。实 施后 约定 购回 式证 券交 易股 数 由
5,900,000股变更为10,030,000股。
2020年04月02日,新疆汉森完成了上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业务,
购回数量为10,030,000股。本次购回是新疆汉森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协议
履行购回义务,购回完成后新疆汉森不存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二、新疆汉森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新疆汉森进行交易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01,976,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4%;本次进行交易的股份数为10,0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
次 交 易后 ,新 疆 汉森 持有 公司 股 份数 为 212,006,189 股 ,占 公司 总股 本 的
42.13%。本次交易后,新疆汉森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购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购回前6个月,新疆汉森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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