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趋势: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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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发行人”或“公司”)接到《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759号)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及补充。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相同。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招股说明书修改后的表述或补充披露的内容               楷体、加粗
    
    
    目 录
    
    第1题...............................................................................................4
    
    第2题...............................................................................................8
    
    第1题
    
    1.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经济效应分析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误导性信息。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期对财务报表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的项目建设期为两年,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的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提升,但在项目建设期内相应的经济效益尚无法产生,因此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面临短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情况。
    
    本次发行上市后两年内,按照预计募集资金7.78亿元测算,不考虑经营积累影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规模将在2019年6月30日净资产规模8.43亿元基础上,大幅增加至16.21亿元,增幅92.29%。公司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8.31%,不考虑公司上市后现有业务经营业绩的增长等情况,以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模拟测算项目建设期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约为9%。
    
    (二)项目达产期
    
    募投项目达产后,根据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测算,四个募投项目均达产后,在运营期内年均增加净利润为14,460.49万元,与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水平14,251.81万元相当。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利润增长情况,以2018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结合募投项目达产后到达稳定运营阶段的预计盈利能力进行模拟,预计公司年均净利润将增长至2.8亿元左右。
    
    由于公司预计的募集资金规模与公司现有净资产规模基本相同,预计的募投项目产生的净利润与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基本相同,基于此,募投项目达产后逐步到达稳定运营阶段,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也将随之稳步提升,到达稳定运营阶段后,预计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与2018年度相当,约为18%左右。
    
    二、发行人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误导性信息
    
    (一)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随着行业发展变化,建立前端展业与核心行情交易系统一体化的综合性智能业务平台已经成为证券信息系统前端应用软件的发展趋势。通过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将业务范围向前端展业和自开发数据产品需求方向延伸,能够有效拓展公司的产品线和业务覆盖范围,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税后利润为3,642.79万元。
    
    发行人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主要客户为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客户数量分别为12家、12家、12家、15家、15家,合计66家,未超过公司现有证券公司客户总数,市场开拓和客户发展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软件产品和数据资讯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定价标准确定,相关软件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二)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主要面向证券公司销售,为证券分析师和投顾人员提供覆盖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数据、行业数据和综合分析等功能和数据的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同时亦为终端投资者提供数据筛选、深度解析和精准推送的投资分析平台,为其投资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辅助工具。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将公司现有机构版业务从证券经纪业务部门拓展至证券公司研究部门和投资咨询部分,同时拓展投资咨询机构和终端投资者客户,进一步提升公司软件产品的业务范围和客户覆盖范围,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税后利润为6,171.67万元。
    
    发行人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主要用户为证券公司研究员、投资咨询人员等证券公司员工,同时亦包括专业终端投资者。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终端数量分别为1500个、3000个、4500个、6000个、7500个,合计22500个。根据证券业协会披露的从业人员执业注册信息(统计日期:2019年12月10日),境内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共计330,618人,其中持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3,245人,持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52,961人,证券公司未持有证券投资咨询证书的研究人员及投资咨询人员等其他目标用户人数亦规模庞大(一般证券业务人员191,236人)。此外,我国证券市场拥有庞大的终端投资者队伍,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截至2019年10月末,我国投资者数量达1.58亿。发行人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的测算数据占目标用户的比例较低,市场开拓和终端销售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产品价格的收取标准在参照其他产品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三)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产品的目标客户主要为证券公司,该平台适用于证券公司为其公募基金、银行、信托、QFII等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提供统一业务接入总线,解决前端多系统、多客户端模式下的接入,以及后端单券商的多柜台接入能力,实现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到交易服务器的快速连接和智能化专业交易,不同的地区中心采用多点镜像备份站点保证系统稳定的运行。通过实施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满足证券公司向其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交易服务的需求,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税后利润为3,178.05万元。
    
    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客户数量分别为12家、12家、12家、12家、12家,合计60家,未超过公司现有证券公司客户总数,市场开拓和客户发展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软件产品的收费标准按照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定价标准确定,相关软件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四)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产品提供给证券公司使用,该项目根据监管需要实现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交易行为实时监测和分析,提升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安全性,保障证券交易市场的稳定性。该项目主要面向证券公司销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发行人证券行情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将会得到大幅提升,一方面可以促进公司现有行情交易系统的销售收入增长,另一方面行业安全监测平台亦会为公司带来可观的软件销售收入和后续维护收入,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平均税后利润为1,467.98万元。
    
    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客户数量分别为20家、20家、20家、20家、20家,合计100家。由于行业安全监测系统是基于证券交易行业监管需求而设计的项目,根据行业防外挂统一部署情况,所有证券公司均需进行部署,因此该项目预计在五年运营期内达到对所有拥有经纪业务资质证券公司的部署。上述目标客户发展家数和发展期间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和商业规律,市场开拓和客户发展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软件产品的收费标准按照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定价标准确定,相关软件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三、针对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情况
    
    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折旧摊销增加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等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的揭示。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复核,对募投项目拟开发软件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产品价格情况和目标客户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调查,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和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及其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第2题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说明未办理情况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结合相关规定分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如由于发行人未完成相关工作而导致发行人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避免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请发行人对照招股说明书现有表述,对前述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
    
    (一)发行人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不需要单独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1、相关规定
    
    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根据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根据201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三级及以上证券信息系统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同时根据《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5部分:证券公司》的规定,证券信息系统需要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审计,审计指南对证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审计底稿提出了明确要求。
    
    2、发行人面向机构客户销售的软件产品涵盖在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范围内,发行人不拥有相应软件产品的运营权,不需要单独进行测评
    
    对于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销售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发行人仅作为软件供应商,相应软件产品交付给证券公司客户后,产品的运营权归属于证券公司,发行人无法接触证券公司生产环境下的服务器,不涉及对用户信息的采集和存储等情况,发行人提供的软件产品涵盖在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范围内。作为应用软件供应商,发行人无需单独对机构版软件产品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在证券公司根据审计指南进行的等级保护测评中,未出现因发行人软件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导致证券公司未通过等级保护测评的情况。
    
    (二)发行人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
    
    1、《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19年12月1日实施)实施前,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不需要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及以下信息系统不需要进行强制等级保护测评。
    
    根据201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三级及以上系统需要选择拥有技术和安全资质的测评单位进行等级测评,二级及以下系统不需要强制测评,开展自评即可。
    
    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为二级及以下系统,基于前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需要进行强制等级保护测评,公司根据相关标准开展信息系统的自评。
    
    2、《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19年12月1日实施)实施后,发行人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
    
    (1)等级保护工作的流程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后,对于二级信息系统亦需要聘请拥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如下步骤:系统定级(包括企业自定级别和专家评审建议级别两个环节);系统备案(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提交备案);系统测评;整改落实;完成测评(出具评测报告并提交到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2)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启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如下:
    
    发行人已完成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企业自定级别工作,确定了等级保护工作小组,完成了《通达信用户管理及行情资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安全保护等级确定为二级。
    
    发行人已进行系统定级的专家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建议的系统级别为二级。
    
    发行人已与拥有资质的测评机构签署了协议,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行情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和安全检测。
    
    发行人已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等需要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提交备案的相关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已提交给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申请。
    
    发行人已向第三方机构提交了检测产品和相关文档,第三方机构正在进行公司软件产品的检测工作。
    
    (3)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开展计划和预计时间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经完成了等级保护测评的系统定级和系统备案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等级保护测评的工作流程,发行人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后续工作开展计划和预计时间如下:
    
    发行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正在进行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系统测评工作,发行人将根据测评情况进行整改,预计测评和整改时间约五周。
    
    第三方机构测评通过并出具测评报告后,相关测评报告提交给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预计取得测评结果通知书时间约三周。
    
    根据前述工作开展计划和预计时间,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预计在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说明未办理情况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结合相关规定分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一)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未完成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历史运营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对客户、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安全的侵犯行为而被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等情况,不存在因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安全而被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等情况。
    
    发行人软件产品不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不属于进行强制认证和检测后方可销售的产品。测评工作未完成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未完成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019年12月1日《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实施之前
    
    2019年12月1日之前,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根据《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08版)和《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的规定,不需要强制测评。
    
    2、《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正式实施之前发行人已开始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在《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新的等级保护国家标准实施之前,发行人既已开始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尚待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测评及公安机关的备案。
    
    3、未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网络安全法》而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国家标准,发行人根据该标准的规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在标准实施之前既已开始积极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目前等级保护评测工作尚
    
    未完成。
    
    发行人未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未办理等级保护测评而被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的情形。
    
    三、如由于发行人未完成相关工作而导致发行人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避免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遭受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山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如由于公司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而导致公司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保证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四、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业务经营许可和认证情况”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十一)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9年12月1日之前,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根据《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08版)和《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的规定,不需要强制测评。
    
    2019年12月1日《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实施之后,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需要根据新的国家标准进行信息系统等级保
    
    护测评。公司已聘请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等级保护
    
    测评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不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不属于进行强制认证和检测后方可销售的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未完成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山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如由于公司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而导致公司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保证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签署的信息安全检测服务合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意见表等资料,核查了发行人软件产品销售合同、隐私保护政策、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信息安全相关的内控和制度规范,查阅了《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5部分:证券公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根据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规定开展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工作。等级保护测评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尚未完结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确保发行人及其他股东不因此而遭受损失。发行人已补充完善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披露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卫宾 王建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发行人”或“公司”)接到《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759号)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及补充。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相同。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招股说明书修改后的表述或补充披露的内容               楷体、加粗
    
    
    目 录
    
    第1题...............................................................................................4
    
    第2题...............................................................................................8
    
    第1题
    
    1.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经济效应分析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误导性信息。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期对财务报表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的项目建设期为两年,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的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提升,但在项目建设期内相应的经济效益尚无法产生,因此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面临短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情况。
    
    本次发行上市后两年内,按照预计募集资金7.78亿元测算,不考虑经营积累影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规模将在2019年6月30日净资产规模8.43亿元基础上,大幅增加至16.21亿元,增幅92.29%。公司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8.31%,不考虑公司上市后现有业务经营业绩的增长等情况,以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模拟测算项目建设期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约为9%。
    
    (二)项目达产期
    
    募投项目达产后,根据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测算,四个募投项目均达产后,在运营期内年均增加净利润为14,460.49万元,与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水平14,251.81万元相当。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利润增长情况,以2018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结合募投项目达产后到达稳定运营阶段的预计盈利能力进行模拟,预计公司年均净利润将增长至2.8亿元左右。
    
    由于公司预计的募集资金规模与公司现有净资产规模基本相同,预计的募投项目产生的净利润与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基本相同,基于此,募投项目达产后逐步到达稳定运营阶段,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也将随之稳步提升,到达稳定运营阶段后,预计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与2018年度相当,约为18%左右。
    
    二、发行人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误导性信息
    
    (一)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随着行业发展变化,建立前端展业与核心行情交易系统一体化的综合性智能业务平台已经成为证券信息系统前端应用软件的发展趋势。通过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将业务范围向前端展业和自开发数据产品需求方向延伸,能够有效拓展公司的产品线和业务覆盖范围,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税后利润为3,642.79万元。
    
    发行人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主要客户为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客户数量分别为12家、12家、12家、15家、15家,合计66家,未超过公司现有证券公司客户总数,市场开拓和客户发展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软件产品和数据资讯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定价标准确定,相关软件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二)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主要面向证券公司销售,为证券分析师和投顾人员提供覆盖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数据、行业数据和综合分析等功能和数据的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同时亦为终端投资者提供数据筛选、深度解析和精准推送的投资分析平台,为其投资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辅助工具。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将公司现有机构版业务从证券经纪业务部门拓展至证券公司研究部门和投资咨询部分,同时拓展投资咨询机构和终端投资者客户,进一步提升公司软件产品的业务范围和客户覆盖范围,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税后利润为6,171.67万元。
    
    发行人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主要用户为证券公司研究员、投资咨询人员等证券公司员工,同时亦包括专业终端投资者。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终端数量分别为1500个、3000个、4500个、6000个、7500个,合计22500个。根据证券业协会披露的从业人员执业注册信息(统计日期:2019年12月10日),境内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共计330,618人,其中持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3,245人,持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52,961人,证券公司未持有证券投资咨询证书的研究人员及投资咨询人员等其他目标用户人数亦规模庞大(一般证券业务人员191,236人)。此外,我国证券市场拥有庞大的终端投资者队伍,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截至2019年10月末,我国投资者数量达1.58亿。发行人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的测算数据占目标用户的比例较低,市场开拓和终端销售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产品价格的收取标准在参照其他产品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三)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产品的目标客户主要为证券公司,该平台适用于证券公司为其公募基金、银行、信托、QFII等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提供统一业务接入总线,解决前端多系统、多客户端模式下的接入,以及后端单券商的多柜台接入能力,实现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到交易服务器的快速连接和智能化专业交易,不同的地区中心采用多点镜像备份站点保证系统稳定的运行。通过实施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满足证券公司向其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交易服务的需求,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税后利润为3,178.05万元。
    
    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客户数量分别为12家、12家、12家、12家、12家,合计60家,未超过公司现有证券公司客户总数,市场开拓和客户发展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软件产品的收费标准按照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定价标准确定,相关软件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四)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产品提供给证券公司使用,该项目根据监管需要实现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交易行为实时监测和分析,提升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安全性,保障证券交易市场的稳定性。该项目主要面向证券公司销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发行人证券行情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将会得到大幅提升,一方面可以促进公司现有行情交易系统的销售收入增长,另一方面行业安全监测平台亦会为公司带来可观的软件销售收入和后续维护收入,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运营期平均税后利润为1,467.98万元。
    
    根据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基础数据,该项目在五年效益测算期拟发展客户数量分别为20家、20家、20家、20家、20家,合计100家。由于行业安全监测系统是基于证券交易行业监管需求而设计的项目,根据行业防外挂统一部署情况,所有证券公司均需进行部署,因此该项目预计在五年运营期内达到对所有拥有经纪业务资质证券公司的部署。上述目标客户发展家数和发展期间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和商业规律,市场开拓和客户发展数量的测算标准客观、谨慎。同时,该项目软件产品的收费标准按照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定价标准确定,相关软件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脱离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标准的情况,相关价格数据客观、谨慎。
    
    基于前述,发行人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三、针对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情况
    
    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折旧摊销增加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等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的揭示。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复核,对募投项目拟开发软件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产品价格情况和目标客户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调查,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和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及其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客观、谨慎,不存在误导性信息。
    
    第2题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说明未办理情况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结合相关规定分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如由于发行人未完成相关工作而导致发行人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避免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请发行人对照招股说明书现有表述,对前述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
    
    (一)发行人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不需要单独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1、相关规定
    
    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根据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根据201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三级及以上证券信息系统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同时根据《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5部分:证券公司》的规定,证券信息系统需要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审计,审计指南对证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审计底稿提出了明确要求。
    
    2、发行人面向机构客户销售的软件产品涵盖在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范围内,发行人不拥有相应软件产品的运营权,不需要单独进行测评
    
    对于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销售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发行人仅作为软件供应商,相应软件产品交付给证券公司客户后,产品的运营权归属于证券公司,发行人无法接触证券公司生产环境下的服务器,不涉及对用户信息的采集和存储等情况,发行人提供的软件产品涵盖在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范围内。作为应用软件供应商,发行人无需单独对机构版软件产品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在证券公司根据审计指南进行的等级保护测评中,未出现因发行人软件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导致证券公司未通过等级保护测评的情况。
    
    (二)发行人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
    
    1、《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19年12月1日实施)实施前,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不需要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及以下信息系统不需要进行强制等级保护测评。
    
    根据201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三级及以上系统需要选择拥有技术和安全资质的测评单位进行等级测评,二级及以下系统不需要强制测评,开展自评即可。
    
    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为二级及以下系统,基于前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需要进行强制等级保护测评,公司根据相关标准开展信息系统的自评。
    
    2、《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19年12月1日实施)实施后,发行人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
    
    (1)等级保护工作的流程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后,对于二级信息系统亦需要聘请拥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如下步骤:系统定级(包括企业自定级别和专家评审建议级别两个环节);系统备案(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提交备案);系统测评;整改落实;完成测评(出具评测报告并提交到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2)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启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如下:
    
    发行人已完成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企业自定级别工作,确定了等级保护工作小组,完成了《通达信用户管理及行情资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安全保护等级确定为二级。
    
    发行人已进行系统定级的专家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建议的系统级别为二级。
    
    发行人已与拥有资质的测评机构签署了协议,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行情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和安全检测。
    
    发行人已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等需要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提交备案的相关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已提交给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申请。
    
    发行人已向第三方机构提交了检测产品和相关文档,第三方机构正在进行公司软件产品的检测工作。
    
    (3)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开展计划和预计时间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经完成了等级保护测评的系统定级和系统备案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等级保护测评的工作流程,发行人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后续工作开展计划和预计时间如下:
    
    发行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正在进行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系统测评工作,发行人将根据测评情况进行整改,预计测评和整改时间约五周。
    
    第三方机构测评通过并出具测评报告后,相关测评报告提交给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预计取得测评结果通知书时间约三周。
    
    根据前述工作开展计划和预计时间,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预计在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说明未办理情况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结合相关规定分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一)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未完成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历史运营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对客户、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安全的侵犯行为而被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等情况,不存在因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安全而被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等情况。
    
    发行人软件产品不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不属于进行强制认证和检测后方可销售的产品。测评工作未完成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未完成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019年12月1日《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实施之前
    
    2019年12月1日之前,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根据《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08版)和《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的规定,不需要强制测评。
    
    2、《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正式实施之前发行人已开始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在《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新的等级保护国家标准实施之前,发行人既已开始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尚待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测评及公安机关的备案。
    
    3、未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网络安全法》而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国家标准,发行人根据该标准的规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在标准实施之前既已开始积极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目前等级保护评测工作尚
    
    未完成。
    
    发行人未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未办理等级保护测评而被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的情形。
    
    三、如由于发行人未完成相关工作而导致发行人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避免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遭受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山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如由于公司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而导致公司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保证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四、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业务经营许可和认证情况”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十一)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9年12月1日之前,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根据《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08版)和《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060—2010)的规定,不需要强制测评。
    
    2019年12月1日《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实施之后,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需要根据新的国家标准进行信息系统等级保
    
    护测评。公司已聘请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等级保护
    
    测评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不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不属于进行强制认证和检测后方可销售的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未完成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山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如由于公司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而导致公司被处罚或者遭受其他风险,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保证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签署的信息安全检测服务合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意见表等资料,核查了发行人软件产品销售合同、隐私保护政策、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信息安全相关的内控和制度规范,查阅了《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5部分:证券公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根据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规定开展证券信息服务产品的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工作。等级保护测评对发行人业务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尚未完结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确保发行人及其他股东不因此而遭受损失。发行人已补充完善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披露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卫宾 王建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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