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函告,获悉新产业所持有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押占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冻结)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原因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开始日期
比例
动人
华福证券
一致
新产业 46,000,000 2018-6-15 2020-6-15 有限责任 51.80% 提前赎回
行动人
公司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占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冻结)质押(冻结)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开始日期 比例
动人
一致行动 20,250,000 2020-3-24 2022-3-24 华福证券 22.80% 补充企业流
新产业 人 有限责任 动资金
14,500,000 2020-3-31 2022-3-31 公司 16.33%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产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8,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7%;已累计质押股份34,7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9%。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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