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30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物业类 REITs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
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物业资产设立办公物
业类 REITs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成都蓝光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拟设立办公物业类 REITs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2 月 8 日披露的 2020-006、009、015 号临时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招商财富-华
泰-虹桥世界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20]647 号),招商财富-华泰-虹桥世界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
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具体如下:
一、招商财富-华泰-虹桥世界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
超过 10.65 亿元。本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
报送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
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
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 3 个月后发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
报告。
三、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配合办理私募基金备
案。在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相关
规定申请挂牌转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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