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针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杜应流先生、林欣先生、丁邦满
先生、涂建国先生、姜典海先生、徐卫东先生、王玉瑛女士、程晓章先生、李锐
先生共 9 人组成。其中王玉瑛女士、程晓章先生、李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以及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艺茹、程晓章、李锐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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