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春祥)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的
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股东大会。在参会
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材料,研究决策事项,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年7月3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19年8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2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调研,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
建议。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参与制定及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
部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等进行认真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
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工作,切实履行了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
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0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春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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