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66 股票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4号文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利群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33”。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4月3日(T+2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认购金额不足 18.00 亿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18.00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4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利群股份本次公开发行 1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4月1日结束,现将本次利群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利群转债本次发行 18.00 亿元(180 万手)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年4月1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利群转债发行总额为 18.00 亿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440,029,000.00元(440,029 手);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利群转债合计为 440,029,000.00 元
(440,02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4.45%,配售比例为 100.00%,具体情况如
下所示: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有效认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手) (手)
1 利群集团 162,000 162,000
2 钧泰投资 128,000 128,000
3 利群投资 46,000 46,000
4 徐恭藻 44,259 44,259
5 狄同伟 13,909 13,909
6 赵钦霞 12,535 12,535
7 王健 12,000 12,000
8 徐瑞泽 8,819 8,819
9 丁琳 8,575 8,575
10 王文 3,932 3,932
合计 440,029 440,029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利群转债为 466,601,000.00 元(466,601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5.92%,配售比例为100.00%。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利群转债为893,370,000.00 元(893,370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9.63%,网上中签率为0.01910949%。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675,008,093手,即4,675,008,093,000.00元,配号总数为4,675,008,093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4,675,008,09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4月2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0年4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利群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类别 中签率/配售比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 (手) (手) (元)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 100.00 466,601 466,601 466,601,000.00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 100.00 440,029 440,029 440,029,0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1910949 4,675,008,093 893,370 893,370,000.00
合计 - 1,800,000 1,800,00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利群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
电话:0532-58668898
联系人:张兵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7529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网上中签
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网上中签
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