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作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截至 2019 年 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舒国平 乌学东 郑岳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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