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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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400万张。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5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月 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3 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6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裕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裕同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6079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6079张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昌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将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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