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盛毅)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和公司有关规
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认真、仔细审阅
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召
董事会召开次数 11 次 5
开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1 11 0 0 否 5 3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1月11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工程
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
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会上对《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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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17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有关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发表了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执行新
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6 月 19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会上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补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 年 10 月 25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 年 12 月 5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9 年 12 月 10 日,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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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
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
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
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相适应。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2019 年 4 月 22 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14 项,2019 年 7 月 29 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放弃对参
股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2019 年 10 月 25 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
“十三五”发展规划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都航空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等,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一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四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8
年四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8 年审计部工作总结》、《2019 年及一季
度审计部工作计划》、《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
理性的说明》;二季度召开两次会议,分别讨论审议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部 2019 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 2019 年一
季度专项审核报告》、《2019 年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三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部 2019 年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019
年二季度专项检查报告》、《2019 年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四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
《审计部 2019 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019 年三季度专项检查报告》、《2019
年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
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
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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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此外,本人还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盛毅
电子邮箱:shsh1999@sina.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盛毅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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