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监事会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发表意见
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
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
展的需要。内部控制以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及重点
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各项工作均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
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正常运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宋君荣 丁红玉 李进军 孙汇江 张仲元
2020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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