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股份,但持股比例减少。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有关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等 106 名股东所持有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98.6884%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为 70%,现金支付比例为 30%。同
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等。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将使得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1、本次交易后,公司总股本由 524,144,222 股增加至 744,649,142 股。
2、本次交易中,海淀科技取得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78,211,154 股,持股比例
由 0 增加至 10.50%;北京翠微集团(以下简称“翠微集团”)持股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由 32.83%降低至 23.1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
称“海淀国资中心”)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29.71%降低至 20.92%。
3、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和海淀科技同属海淀区国资委控制,系一致行
动人。本次交易前,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合计持有公司 62.54%的股份;本
次交易后,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和海淀科技合计持有公司 54.53%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翠微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
二、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
披露义务人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和海淀科技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并于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上交所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