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根据硅烷偶联剂项目建
设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
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担保: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支持三孚新材料发展,促进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稳定、顺利实施,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向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
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
司将根据硅烷偶联剂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三孚新材料自然
人股东刘嵚将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在委托贷款期
限内根据硅烷偶联剂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
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唐山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唐山三孚硅业股
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1层102)
4、法定代表人:刘嵚
5、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7、经营范围:精细有机硅新材料系列产品的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60%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其25%股份,公司为三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自然人刘嵚持有其15%
股份。
9、主要财务数据:三孚新材料系 2019 年 3 月 22 日成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三孚新材料资产总额 7,744.62 万元,净资产 7,471.07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64.93 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三孚股份本体主要财务数据:资产
总额 118,690.05 万元,净资产 111,340.13 万元,营业收入 92,248.66 万元,净
利润 10,023.59 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鉴于三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制风险,维护股东利益,三孚新材
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协
议。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三孚新材料提供委托贷款,意在支持其发展,促进硅烷偶联剂项目稳
步推进。此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此次委托贷款年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三孚新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委托贷款资
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
踪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委托贷款,过去 12 个月未对外提供委托贷
款,不存在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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