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以及《关于向瑞宁航运
增资的议案》项下所述的事项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既保
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提名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米大斌、郭洪波、程衡、
林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
先治、夏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米大斌、郭洪波、程衡、林
崇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有关规
定;
3、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4、同意提名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米大斌、郭洪波、
程衡、林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孟洲、刘吉臻、徐海
锋、张先治、夏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瑞宁航运增资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该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岳衡、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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