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
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交易双方”)对本次交易事宜
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双方初次接触时,公司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
严格保密,不得利用筹划本次交易的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
及本次交易造成的严重后果。
2、本次交易双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和交易对方中少数核心管理层、
直接负责本次交易的人员或中介顾问等机构,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3、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在筹划本次交易过程中,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
股票价格异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
上午开市起停牌。
4、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组织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对本次交易的方案予以充分论证,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予以沟通,形成了初步
方案,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5、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中约定了保密条款。
6、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购买股票情况进行自查。上市公司对本次
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交
易行为,确保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7、各方对所有未经公开的与本次交易、一方或一方的专有权利有关的信息、
文件和记录严格保密,无论该等信息、文件和记录是在本协议签订前、签订时或
签订后取得。除了(1)向为履行职责必须了解这些信息的董事、职员、雇员、
代理人或其他专业服务人员或顾问或关联方披露(但条件是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保
证每一该等接受者知晓并遵守保密要求),或(2)适用法律、监管规则或交易
所要求接收方或任何其关联方披露该等信息外,各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任
何该等保密信息。
综上,公司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
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不正当的信息泄露。
特此说明。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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