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王政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受聘的公司副总经理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根据王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王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姚江、张开华、刘炜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