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
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届满,公司续聘吕向阳先生
为公司总裁、张国强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陈新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
秘书、汤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2、经审阅总裁吕向阳先生、高级副总裁张国强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陈新华女士和副总裁汤俊先生的个人简历,对其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工作经历
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新华女士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关职责
所必须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
3、本次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以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续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洪涛 雷敬华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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