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7号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称,“随着汽车超人和新康众的不断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佼佼者和领头羊,2020年将会是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爆发的一年。”此外,你公司多次称“通过蒂森克虏伯的关系正在积极联系对接特斯拉,向其推荐新一代钢轮产品”以及“汽车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国积极联系,探讨为特斯拉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你公司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准确、完整地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6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7号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称,“随着汽车超人和新康众的不断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佼佼者和领头羊,2020年将会是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爆发的一年。”此外,你公司多次称“通过蒂森克虏伯的关系正在积极联系对接特斯拉,向其推荐新一代钢轮产品”以及“汽车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国积极联系,探讨为特斯拉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你公司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准确、完整地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6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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