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关于司尔转债2020年付息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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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0-6
    
    转债代码:128064 转债简称:司尔转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尔转债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司尔转债”将于2020年4月8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司尔转债”(面值 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券登记日:2020年4月7日
    
    3、除息日:2020年4月8日
    
    4、付息日:2020年4月8日
    
    5、“司尔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
    
    6、“司尔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7日,凡在2020年4月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4月7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4月8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6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或“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万张(债券简称:“司尔转债”、债券代 码:128064),根据《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司尔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司尔转债”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7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司尔转债基本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司尔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64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0,000.00万元(80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0,000.00万元(80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年5月7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10月14日至2025年4月8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资信评级,鹏元资信对司尔特主体信用评级为AA,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信用评级为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鹏元资信将进行跟
    
    踪评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司尔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7日,票面利率为0.40%,每10张“司尔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含税)。对于持有“司尔转债”的个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
    
    对于持有“司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
    
    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司
    
    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
    
    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7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0年4月8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0年4月8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司尔转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司尔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办公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联系人:方君、张苏敏
    
    联系电话:0563-4181590
    
    传真:0563-4181525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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