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4 月,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阮永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阮永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5 年 6 月,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芮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2018 年 2 月,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张松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包括:
会议名称 时间 议案 表 决 出席委
结果 员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中期审计 全 体
费用的议案》 赞成
、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租赁>会计准则的 全 体
议案》 赞成
、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 全 体
况报告》 赞成
、听取财务管理部汇报《2018年度经营与财 全 体
第委员一会次会审议计2月01195年日3、听务基取本信永情况中报和告、罗》兵咸永道报告《2018年全赞成体阮芮萌永平
度审计情况》 赞成 张松声
、听取监察审计部汇报《关于公司2018年内 全 体
部审计完成情况及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 赞成
计划的报告》
、听取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汇报《公司 2018 全 体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
听取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汇报《公司 2019 全 体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赞成
第二次审计 2019 年 4 全 体 阮永平
委员会会议月29日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赞成 芮张萌松声
第三次审计 2019 年 5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境内 全 体 芮阮永萌平
委员会会议 月22日 外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赞成 张松声
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赞全成体
第四次审计2019 年 8 2经、营听与取财公务司情管况理层汇报《2019年上半年 赞全成体阮永平
委员会会议月19日 3、听取信永中和、罗兵咸永道《2019 年 芮张萌松声
2中01期9审年阅审治核理委层员沟会通报函告》:,截及至《2中01远9海年能6全赞成体
月30日止中期财务资料》
其中对于须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符合A股/H股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2019年半年度审阅、2019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的审计和审阅服务。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在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再次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阅)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
(三)审阅公司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变更并发表意见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会计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3月15日批准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并采用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方式,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首次执行日使用权资产采用假设自租赁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方式确认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鉴于船舶的净残值发生了变化,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有必要对船舶的净残值会计估计进行调整公司,对公司自有船舶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4月29日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船舶净残值由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调整至366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511.93元人民币/轻吨,汇率6.8632)。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改。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8月19日同意公司自2019年半年报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两项会计准则。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8月19日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 年1 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则无需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8月19日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 年1 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则无需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9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0项,其中:完成专项审计2项,经济责任审计5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1项,船舶机务审计12项。审计总金额达到669亿,审计发现问题95个,提出并被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68条,基建审计、机务账单审核等促进增收节支1711.73万元。上述审计项目均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现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及时修正了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认定结果,督促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整改与落实。
同时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法险部牵头公司各部门评估和防控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及法律风险,回顾2018年度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年度公司重点风险风险防控情况;对2019年度公司可能面临的10个重大风险做出研判;同时提出2019年度公司风险管理工作任务,包括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四方面总体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海内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加强重点风险管理领域的专项提升。
审计委员会同时扎实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2019年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将10大风险及防范措施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还将通过深入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着手建立海外网点风控体系,监控主要企业风控体系运行,开展VLCC POOL专项风险提升等和年度内控自评价,进一步加强能源板块全面风险管理,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持续改进。在以前年度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鼓励公司继续开展未来十大风险研判活动,并指导公司完成了2019年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法务风险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委员签名:
主任(阮永平): 委员(芮萌):
委员(张松声):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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