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编号:临 2020-00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于 2020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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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556,897.10 元 , 截 至 2019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75,096,022.77 元。
虽然公司本年度盈利,但 2019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
未能达到现金分红要求,因此,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 2019 年度
工作报酬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基于双方多年来的诚信合作基础,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工作
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46.11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不超过 31.80 万
元;内控审计报酬不超过 14.31 万元(均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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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
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 9,500 万元的资金内滚动开展财务性投资
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 4.5 亿元,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一日止。
授权财务性投资具体品种包括:风险较低的债券类、货币基金类
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严格按公司规程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强化风险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务性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
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
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
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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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第一至第六项、第八、第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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