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承办。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钟丽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逾20年的丰富经验。钟丽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毅智先生,现任安永华明合伙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5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4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逾20年的丰富经验。赵毅智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①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
②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巩伟先生,现任安永华明高级经理,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1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逾9年的丰富经验。巩伟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审计师酬金维持2018年水平不变,即公司2019年度支付给安永华明年度审计费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538.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48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58.5万元。按照惯例,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食宿费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在2019年度基础上,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由全部独立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记录对其服务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和相关的制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持续了解公司,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本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表决,8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审计师薪酬及聘任2020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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