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0-01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0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0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经推选,会议由李丽丽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李丽丽女士简历
李丽丽女士,1981 年 07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天津普林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体系保证主管、纪检监察干部,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截至本披露日,李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丽丽女士不属于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李丽丽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