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 2019 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郝世明 华秀萍 施云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