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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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追认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及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

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签

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

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所审议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

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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