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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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23020          债券简称:富祥转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

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许春霞的监管函》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西富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许春霞的监管函》(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50号)。主要内

容为公司董事许春霞之配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构成了敏感期买

卖股票。
    整改情况:公司收到该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

中层核心骨干学习有关上市法规,邀请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王海涛先生到公司现场以

培训讲义、重点案例讲解等形式,就主题内容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刑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对信息披露和股权交易管理的要求进

行了详细讲解。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西富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90号)。主要内容为公司于

2017年9月27日投资 5,000万元参与设立深圳市明德惟馨拾号投资有限合伙(有限合

伙),但未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投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直至2018年8月24日才补充审议程序并

披露。

    整改情况:公司对上述监管关注函同时高度重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信息披

露规则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江西监管局《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收到江西监管局《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赣证监函【2018】第157号)。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在披露

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及其后续减持计划期满公告过程中,在减持区间内,在

相关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时,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第十三条等规定披露相关人员的减持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对上述监管关注函所提到的问题按时向江西监管局进行了解释说

明并作出书面回复。并同时高度重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38 号)。主要内容包括:2019年3月22日,你公司收到

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减持计划的通知,

永太科技于当日晚间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

持你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44.10万股,而公司直到2019年3月26日晚间才披露上述减持

计划的提示性公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第2.1、2.9和2.15条规定。

    整改情况:公司对上述监管关注函同时高度重视,积极加强与重要股东间的沟通,

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规范公司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

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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