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2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05 年度至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2011
年度至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均以其高素质的专业队伍、齐全的从业资质、丰富的执业经验、严格的内部管理,
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
据审计具体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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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分所。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业务资格: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
已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登记,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
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2、安永华明深圳分所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
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深圳分所”)承办。安永华明深圳分所于2006年3月成
立。安永华明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
20楼2006单元。安永华明深圳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
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为总分所一体化管
理,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由总所统一安排计提和购买,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
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三)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367,638.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包括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34,609.88万元。
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安永华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李剑光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晔女士、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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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和马婧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逾19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4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
科技、互联网、医疗、房地产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晔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在事务
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逾19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0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科技、建造
业、矿产资源、制造业、房地产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婧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开始在事务所
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逾13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0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通讯、科
技、互联网等。
(五)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受到 2 次证监
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分别为:2020 年 2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以及 2020 年 2 月 24 日
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
其服务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和马婧近三年未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重视了解
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
强,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
慎性,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根据安永华明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
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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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阅,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聘任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3、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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