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一、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如下:
1、机构信息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 年 01 月 11 日成立,已取得深圳市财
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7470034)。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哲,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金田路 2003 号金怡华庭 3 栋 12E。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审计业务由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承办。深圳堂堂会计师事
务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审计服务业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可以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
动提供服务。
人员信息: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 12 人,其中合伙人 2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3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3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哲,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
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颖俊,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
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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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85.32 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84.82 元。审计服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深圳
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执业信息: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李哲(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审计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邓颖俊(拟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服务业务超过 14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根据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陈建生拟担任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建生从事审计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诚信纪录:
最近三年,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颖俊最近三年未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2020 年 3 月 23 日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表决通过了拟聘任 深
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完全符合《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 1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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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以下简称《指引》)的要
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问题,与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堂堂会计师
事务所愿意接受公司委托,并完成出具审计意见。
黄伟、韩双印、王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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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签字页)
委员会人员签字: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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