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框架采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因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上述公告中“一、框架协议
签署概况”中“协议期限”描述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2020 年 03 月 11 日。
现更正为: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2022 年 03 月 11 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框架采购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9)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
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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