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框架采购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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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框架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协议为框架协议,已确定各种规格加氢管件的单价,具

体的供货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以协议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的订单为准,具

体供货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在本协议合

同期限内,卖方对买方的采购没有最低采购量限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

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近日与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

司签订了《加氢管件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编号:58002020030202)。现将协议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货物名称:加氢管件,具体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预估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330,000,000.00 元)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2020 年 03 月 11 日。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39833111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会泳

    注册资本:1,3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7 号楼 205 室

    经营范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及化工产品、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

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该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合同买方: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2、货物名称:加氢管件。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下,

买方根据项目需要向卖方下订单。在本协议合同期限内,卖方对买方的采购没有

最低采购量限制。

       3、预估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330,000,000.00 元);报价含

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具体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4、价格

       (1)价格为人民币价格,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运费、保险费、税金等所

有相关费用;本协议有效期内,买方向卖方采购产品时,产品价格按照《供货明

细表》中价格计算。

       (2)价格调整:固定单价,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5、期限: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2 年 03 月 11 日,本协议下的订单均在此期限内签订;在期满前一个月,买方

有权决定是否对本协议进行延期,并将最终结果(包括延长的期限)书面通知卖

方。

       6、支付条件: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开具 10%履约保函, 45 日内支付本协议预估金额

的 20%,此预付款金额在后续协议订单中扣除、扣完为止。

       (2)协议订单付款方式:30%原材料到港款。

       (3)到货款,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订单金额的 70%到货款。
    (4)质保金,履约保函到期前一个月提供累计供货金额 10%的质量保函。

    7、违约责任

    (1)在执行实施本框架协议及其订单的过程中,卖方有如下情况之一者,

买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卖方终止本框架协议:

      ①随机抽样检验发现重要技术指标累计 2 次不合格;

      ②根据买方供应商考评标准,供应商考评不合格;

      ③售后服务不合格累计 2 次;

      ④因为产品质量或者交货迟延等原因导致买方商业信誉损害的,包括但不

限于受到买方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2)如果买方根据第 7 条(1)、第 8 条(3)的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尚

未交付产品的订单相应终止,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依

据本协议合同条款终止本协议时,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质量不合格、假冒

等严重违约行为,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相应订单总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3)卖方不接受买方的订单,经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应视为违约,买方

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买方从第三方

采购额外支付的费用,卖方同时应承担本协议预估金额 30%的违约金。

    (4)卖方所报交货周期不能满足买方订单要求,且超出正常周期范围,或

者不能按协议及时做出服务响应的,应视为违约。买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因此

而造成的额外支出或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视情况与之解

除本协议。

    (5)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 1 日应向买方支付订单总额 1% 的违约金;

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仍无法交货的,买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因此而造成的额外
支出或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并有权终止本协议,买方因此终止协议的,卖方需

承担本协议预估金额 30%的违约金。

    (6)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协议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按以下方式

之一处理:A 要求退货 B 要求更换 C 要求减少价金。卖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履

行上述义务,并且补救时间计入交货迟延时间;买方选择退货的,卖方应支付买

方的实际损失。

    8、变更、撤销和终止

    (1)除非另行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作任何单方变更。

如一方有变更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作为

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变更协议签署生效前,任何一方应保证本协议及订单正常

执行,不得中止拟变更内容所涉及的工作。

    (2)买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部分或全部撤销或终止订单,买方可就撤销部

分中卖方不能自行处理或没有其他用途的部分向卖方提供合理补偿。买方补偿的

范围仅限于由该撤销使卖方实际产生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包括已购原材料,生产

成本及合理的管理费用。卖方应提供已投入生产的成本证据。买方支付补偿后,

取得被撤销订单下原材料的所有权,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免费为买

方储存和保管。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买方可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

    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②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将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③在协议有效期内,卖方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④卖方发生破产、清算等情况,丧失履约能力。
    ⑤卖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⑥其他买方认为重大的问题。

    9、协议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经买方、卖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后生效。

    (2)如本协议项下订单执行(交货期、质保期等)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

本协议中各方所承担的义务顺延至本协议项下所有订单执行结束。

    (3)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卖方在有效期内能够严格执行本协议,在质量、

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响应本协议及买方要求的情形下,则卖方具有该同类产

品下一次框架采购协议续签的优先权。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金属管件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协议约定的产品与新峰管业现有主营业务一致。新峰管业资金充足,人员、技术、

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预估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

(¥330,000,000.00 元),约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2.61%。如最终

完成履约,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协议为框架协议,已确定各种规格加氢管件的单价,具

体的供货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以协议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的订单为准,具
体供货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在本协议合

同期限内,卖方对买方的采购没有最低采购量限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

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延缓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七、备查文件

    《加氢管件框架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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