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20-020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
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影视”)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司法
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对东阳影视与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
出裁决。导致东阳影视持有的浙江新长城影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新
长城影业”)、诸暨长城新媒体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体”)67.62%
股权被冻结。上述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长城影业、新媒体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金额分别为 5,289.15 万元、6,219.49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2.18%、26.08%。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运营一切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
受到上述冻结事项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按照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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