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秦亮先生和周顺先生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过对秦亮先生和周顺先生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我们同意提名秦亮先生和周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钟彦、曾勇华、杨波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